
那天,一家人围坐在昏暗的客厅里,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响着,每一声都像重锤敲在大家心上。刚刚收到一审败诉的判决书,家人们的脸上满是绝望和无助,原本就因亲人离世而悲痛的心,此刻又被重重地刺了一刀。
一审败诉后,保险公司依旧强硬地坚持拒赔,他们觉得这场官司已经毫无希望。家人们看着手中的判决书,感觉未来的生活都被阴霾笼罩,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大家心里都明白,这60万的保险金对这个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那是生活的希望,是未来的保障,可如今却似乎遥不可及。
就在大家几乎要放弃的时候,有人打听到了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刘儒学律师。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家人们找到了刘律师。刘律师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劝他们接受现实。他告诉家人们,一审虽然败诉,但并不代表没有转机。他提出从免责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格式条款不利解释、电动三轮车管理现状、事故因果关系等方面入手,去寻找胜诉的机会。这种不一样的思路,让家人们重新燃起了希望。
接下来,刘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收集了大量关于电动三轮车管理现状的资料,证明案涉车辆不属于通常意义上需持证驾驶的机动车;还深入研究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找到证据证明事故主要原因系第三方严重违法驾驶,被保险人行为非致死直接原因。同时,他仔细审查保险合同,找出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法定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的关键证据。这些非法律人想不到”的证据,为二审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法定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对机动车”无证驾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解释,案涉车辆不属于通常意义上需持证驾驶的机动车;事故主要原因系第三方严重违法驾驶,被保险人行为非致死直接原因。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全额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六十万元,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当事人想对同样遇到保险拒赔、一审败诉情况的人说,不要轻易放弃。刘儒学律师来自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尤其是保险理赔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始终秉持兢兢业业、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注重与当事人的深度沟通。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事,不妨找刘律师咨询一下,也许专业的他能帮你看到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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