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当事人们公司和XX公司上饶XX公司签订了《玻璃及安装合同》,给他们承接的电梯项目供应玻璃并安装。当事人们按约定完成了某小区的电梯玻璃安装工程,总施工面积有3,571.2平方米,工程总价款928,512元,而且还经过了对方盖章确认。可后来因为项目合作协议解除,对方只通过案外人代付了31万元,剩下的618,512元就一直拖着不给。
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感觉公司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当事人们也尝试过和对方沟通,希望他们能尽快付款,可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当事人当时还天真地以为,只要好好商量,对方总会把钱给当事人们的,现在想想真是太幼稚了。
在这种困境下,当事人开始四处寻找律师。通过朋友的推荐,当事人找到了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他的信息,他从202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3611202510962825,服务地区主要是上饶,办公地址在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星河国际1号楼6楼。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尤其擅长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等案件,和当事人们这个案子很匹配。
见到郑智律师后,他仔细询问了案件的详细情况,还查看了当事人们和对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的工程确认单等文件。他的专业和认真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尤其是他说民商事看合同、看细节、看逻辑,一字之差,结果天差地别”这句话,让当事人对他充满了信心。
郑智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首先,他让当事人把《玻璃及安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代付款说明》等证据全部整理好,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们公司已经完成了承揽义务,而且工程价款也已经结算清楚。然后,他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论证,主张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同时指出C单位与当事人们公司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郑智律师表现得非常专业。他清晰地阐述了当事人们的观点和证据,针对对方提出的各种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还多次强调合同的细节和法律规定,让法官能够清楚地了解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们的诉求。
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判决一:XX公司上饶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当事人们公司支付剩余承揽款618,512元。判决二:若XX公司上饶XX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由XX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判决三:驳回当事人们公司对C单位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们原本只希望能尽量追回欠款,没想到郑智律师这么厉害,不仅帮当事人们确定了责任主体,还让当事人们成功追回了全部的剩余款项。和当事人们自己的预期以及对方一开始的态度相比,这个结果真的是太好了。真的特别感谢郑智律师,是他让当事人们公司避免了损失,以后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还会找他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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