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陷入了一场噩梦。当事人因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金额有10000元,当事人从中获利2000元。得知这个消息时,当事人整个人都懵了,心里充满了焦虑和无助。当事人知道自己犯了错,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了赃。当事人天真地以为,当事人做了这些,事情应该会有个好结果。
当事人四处打听解决办法,自己也在网上查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试着跟办案人员解释当事人的情况,希望他们能从轻处理。可当事人发现,这些努力都没什么用,当事人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越来越慌。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当事人态度好,主动配合,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却忽略了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在当事人最绝望的时候,亲朋给当事人推荐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张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是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经验很扎实,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事人看到他有这么多成功案例,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当事人和张律师面谈时,他认真地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的经过,然后坚定地说:别担心,当事人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你争取最好的结果。”他的这句话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当事人当即决定委托他帮当事人处理这个案子。
张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接办案机关,完整查阅了案卷材料。他仔细核实涉案金额、资金流向、到案经过及证据情况,精准地梳理出了案件的核心事实与从轻情节。当事人当时看着他在一堆文件中仔细查找线索,心里特别感动,觉得自己找对了人。
接着,张律师经审查确认,当事人具备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出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较轻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他还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明确阐述当事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结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不起诉的辩护主张。他重点说明了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已弥补社会危害等情况。
在整个过程中,张律师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退缴违法所得等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推动案件快速、公正处理。当事人真的特别感谢他,要不是他,当事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原本以为自己肯定会被起诉,能从轻处罚就不错了。没想到张律师这么厉害,帮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当事人心里充满了庆幸和感激。以后要是身边的人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一定会推荐他们找张飞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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