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女方)以被告(男方)存在家庭暴力、长期分居、未尽家庭抚养义务、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争议等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女方要求判令离婚、子女由自己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被告赔偿、承担共同债务等。被告找到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代理应诉,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
俞云才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江西-景德镇。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中。围绕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核心诉求,俞律师以证据裁判为原则展开应诉。
执业至今,俞云才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更是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余件。在这个离婚案件中,他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针对原告主张的家暴事实,俞律师结合笔录与当事人陈述精准质证,他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成功推翻了家暴认定。对于子女抚养、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诉求,俞律师逐一核查证据链条,敏锐地指出原告举证不足、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同时,俞律师以双方自由恋爱、长期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的事实,有力地论证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他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形成了完整的抗辩体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俞云才律师不仅是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还在2025年度获评景德镇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共产党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的专业和敬业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客户表示:俞律师让我看到了希望,他的专业和负责让我心里踏实了很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子女,仍有和好可能。原告主张的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及共同债务承担等各项诉讼请求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俞云才律师用专业和坚持,为被告赢得了这场婚姻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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