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经营者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陶某在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期间,伙同他人以lX慈善基金会”免费旅游为噱头,诱骗多名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骗得合计人民币39710元。面对这样的指控,陶某及其家属陷入了困境,他们急切地希望能为陶某争取到从轻处罚。
此时,潘鹏飞律师走进了他们的视野。潘鹏飞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所在的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且实力雄厚的律所。
接手案件后,潘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详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仔细梳理证据。他发现陶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同时,案发后陶某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这也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因素。
在庭审过程中,潘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提出被告人陶某犯罪数额相对较小,有坦白情节,能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系初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潘律师执业至今,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5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的专业意见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陶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亦可依法从宽处理。虽然诈骗犯罪对象为老年人应酌情从重处罚,但考虑到案发后能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本案审理期间能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陶X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
潘鹏飞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陶某争取到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结果。潘律师也因其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律所的多项荣誉,并且在社会上担任着一些职务,为刑事辩护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始终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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