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失联的第40天,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浙江金华市某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当事人从中获利2000元。当事人身份是当地一名普通居民,因法律意识淡薄身陷此罪案。他面临可能的刑事处罚,其诉求就是希望能从轻处理,减少犯罪记录对自己生活的影响。
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覆盖浙江金华-婺城区。他在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就对接办案机关,逐页查阅了完整的案卷材料。通过仔细核实涉案金额、资金流向、到案经过以及证据情况等,他精准地梳理出了案件的核心事实与从轻情节。
张飞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十分专长,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0余件,其中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占比约80%。他就像一位精密的工匠,不放过案件中的任何一处细节。经过仔细审查,他确认当事人具备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出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较轻等多项法定、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而后,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精心撰写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这其中,他不仅明确阐述了当事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还结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坚定地提出不起诉的辩护主张。他重点强调了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已弥补社会危害等情况,整整十页的辩护意见,都是他专业与用心的证明。
张飞勇律师的工作并不止于此。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他还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退缴违法所得等程序,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他如同当事人的定心丸,让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不再迷茫。
张飞勇律师不仅是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金华市拘留所特约讲师以及金华市婺城区某派出所调解员。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他在法律界获得了众多荣誉。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仔细审查,完全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松了一口气,更是彰显了张飞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和专业价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