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细节成二审关键
某五金商贸公司与某机械厂存在长期口头供货合作,商贸公司依约供货,双方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后,机械厂以法定代表人不知情、货物价格过高等理由拒绝支付拖欠货款。一审法院未完整认定事实,未足额支持商贸公司诉求。二审中,任梦律师发现,一审法院忽视了对账函、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关键证据对欠款事实的证明作用,细节成为扭转案件的关键。
发现细节的过程
任梦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一审卷宗,对比双方提供的证据。从众多交易凭证中,逐一核对对账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入库单等。通过将这些证据与双方的交易记录和沟通情况进行比对,发现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对账函加盖了机械厂财务专用章、发票已入账抵扣等重要事实,从而精准找到了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之处。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任梦律师进一步补充关键证据,收集了机械厂财务人员出具的书面证明、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凭证等,完整还原全部交易过程与真实欠款总额。第二步,深入研究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口头合同、对账函、增值税发票的合法证明效力,为庭审抗辩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第三步,针对机械厂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准备详细的反驳观点和证据,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回应。
庭审交锋
庭审中,机械厂仍以法定代表人不知情、货物价格过高等理由进行抗辩。任梦律师有力驳斥,明确指出双方口头合同合法有效,对账函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已入账抵扣,足以证明欠款事实,机械厂的抗辩理由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官要求机械厂对财务专用章和发票入账情况进行解释,机械厂无法给出合理说明。
细节决定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任梦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直接改判支持商贸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机械厂向商贸公司支付全部数十万拖欠货款,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均由机械厂一方承担。正是任梦律师发现的一审法院忽视关键证据细节,以及围绕该细节所做的充分准备和有力抗辩,成功逆转了二审判决,使商贸公司全额追回了货款。任梦律师执业于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人、三级律师,在民商事领域有丰富经验,此次案件的胜诉体现了她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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