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效力及履行争议,是民商纠纷中常见的问题,王秀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多次遇到此类情况。
在一起食堂经营合同纠纷中,原告餐饮与被告科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后又签订终止协议。但因退款账户争议,部分款项未退还,餐饮主张被告签约时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王秀峰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人,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发现被告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原告“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原告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几乎同样的细节出现在另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中。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购买张X的长安牌小型轿车,车辆过户后发现该车曾发生交通事故被推定全损,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遂以张X隐瞒车辆全损事实构成欺诈为由起诉。一审以未举证证明张X存在欺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王秀峰律师作为杨的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发现案涉交易全程由张X以个人名义磋商、交付、收款,确认其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同时,张X二审自认知晓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但未举证证明已向杨如实告知;即便其告知过一般事故,案涉车辆存在全损记录、多达76项维修项目,属于重大瑕疵信息,张X未全面披露,且交易价格远高于车辆全损后的拍卖价,足以误导杨作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并要求张X赔偿杨支出的交强险保费和车船税。
在服务合同纠纷方面,宋X支付费用委托胡帮助小孩入读实验班,因未能就读要求退款。颜和胡出具借条承诺还款,但仍有部分款项未退还。王秀峰律师作为宋X的委托代理人,主张双方委托入学事宜的合同无效,违反公序良俗。无效合同项下的费用应当返还,并应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胡和颜承担共同返还责任。
周与公司及公司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后协议未履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费用。王秀峰律师作为周的委托代理人,指出协议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序良俗,应认定协议无效。法院最终判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刘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劳动纠纷中,XX公司与林存在劳动争议,一审判决XX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XX公司不服上诉,王秀峰律师作为林的委托代理人,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和林的实际情况,指出XX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理性和事实依据。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周与王、刘X存在借贷关系,王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王秀峰律师作为周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欠条与银行交易明细,证实借款事实。最终,法院判决王、刘X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和律师费。
王秀峰律师在处理合同效力及履行争议类案件时,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处理步骤。首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效力及履行争议在民商纠纷中较为常见,王秀峰律师凭借专业的处理方式,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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