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司法实践来看,很多当事人在面对刑事案件时,存在对法律规定不了解、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程豪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在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多种品牌管材金额巨大。程豪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深入分析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他会查看公司的财务记录、销售合同等,以确定销售金额和涉案范围。同时,他会与被告人沟通,了解生产和销售的具体情况。在庭审中,他会围绕被告人的责任划分、犯罪情节等方面进行辩护。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串通投标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柏X”与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参与实施串通投标,次数达二十余次,涉案中标金额超亿元。程豪律师团队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涉案招投标文件、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他们仔细研究每份文件,从中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信息。同时,与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案件背景和细节。通过精准梳理,发现被告人存在自首、从犯、初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庭审中,律师围绕从犯地位、自首成立、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核心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依法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在洗钱罪案件中,“某甲”协助某国有企业领导使用受贿款购买商铺和受让公司股份,案涉金额数百万元。程豪律师团队紧扣案件事实与在案证据,提出多项辩护意见。他们对定性质疑,指出“某甲”对款项来源和性质不知情,主观上无掩饰隐瞒的故意;对案涉金额的认定存在质疑;从亲亲相隐和从犯的角度进行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从存疑不诉的角度进行辩护,虽检察院曾退回补充侦查,但因案件重大无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经过进一步辩护,检察院认可了从犯的地位,基本确定了“某甲”的缓刑结果。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中,被告人“谭X”先后为某单位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合计数百万余元,虚开税额合计百万余元。程豪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强调“谭X”系介绍虚开,主观恶性较小;推动“谭X”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配合家属、涉案单位补缴全部国家税款损失;强调“谭X”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诚恳。庭审中,律师围绕上述要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法院认定“谭X”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谭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程豪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在证据收集、证据链搭建和庭审策略制定等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在处理案件时,他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纠纷处理,程豪律师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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