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大龙是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服务于广东河源地区,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2021年3月,梁某遭遇交通事故,右腿严重受伤。同年12月,在伤情未稳定时,梁某被迫与被告方签订《和解协议》。然而协议签订后,梁某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
田大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将诉讼重点锁定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案情,指出梁某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某明显不公,符合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田律师执业多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此案时,他指导梁某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梁某截肢与交通事故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
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某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某显失公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某总损失核定后,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及梁某自担的责任,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某经济损失554903.5元。
田大龙律师长期认为,在签订和解协议这类重要文书时,一定要充分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变化。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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