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周爱荣律师自2013年开启执业生涯,已深耕法律行业十余年。她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学专业功底,还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双重专业资质,现执业于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在众多律师中,为何周爱荣律师能在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呢?
周爱荣律师在十余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实战与案件办理经验。她累计独立代理民商事、经济、刑事案件数百起,案件类型覆盖婚姻家庭、房产交易、合同欠款、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同时,她还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助力企业规避经营法律风险。
在基层服务方面,周爱荣律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她的平台服务三项满分,当事人称赞她服务优质、回复快、学识渊博、经验丰富、待人诚恳、乐于助人。
周爱荣律师在多个领域都有成功案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索赔近2000万元。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工期延误、电缆工程另行发包、工程质量、结算高估冒算、项目经理更换等多项违约行为。周爱荣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她分解抗辩,针对原告的六大违约诉请逐一分析;重点突破,利用合同条款削弱原告主张;定性抗辩,成功界定“高估冒算”需主观故意要件;推动违约金调减,降低被告负担。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质量违约金、高估冒算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违约金及电缆工程惩罚性违约金的全部诉请,仅部分支持工期及竣备违约金和电缆另行发包产生的实际差价损失,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最初索赔的金额。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张某与被告签订合同并支付大部分房款后,被告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周爱荣律师代理原告,针对银行的“善意取得”抗辩,收集并提交原告实际占有的证据,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法院最终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并为原告争取到违约金赔偿。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要求账户提供人王X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律师代理被告王X,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出借银行账户本身不当然产生民事责任,有效切割王X与借款事实的关联。法院最终判决仅由实际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王X不承担任何责任。
周爱荣律师秉持“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追求最大的权益”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标的高低,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未来,她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专业、诚信、尽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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