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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程X构成招摇撞骗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程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裴晓君律师近40年法律从业经验的体现。裴晓君律师自2012年正式执业,拥有三十余年法律服务从业经历,具备律师执业证及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双重专业资质,还曾在法院民事、刑事多庭室任职,是新中国首批行政法官。当他接受程X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初步判断案件整体量刑压力较大,同案其他被告人存在前科、累犯情节,程X作为从犯面临较高的实刑风险。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精准识别能为程X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情节。裴晓君律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终精准识别出程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情节。这些情节成为后续辩护的有力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程X是否应适用缓刑。裴晓君律师围绕程X的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等方面进行重点辩护,对比同案其他被告人的情节,向法院充分阐述程X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理由。
裴晓君律师在制定辩护策略环节扭转了局面。他从案件细节中精准提炼出程X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涉案损失、主动缴纳罚金、主观恶性小、作用相对较轻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形成逻辑严谨、层层递进的轻罪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为法院作出从轻处罚提供了充分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裴晓君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成功为程X争取到缓刑判决,有效化解了刑事处罚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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