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次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中,唐蓝青律师深刻践行着“自强、厚德、重法”的理念。当时,对方当事人因邻里矛盾蓄意闯入委托人住宅意图殴打委托人,双方冲突后对方受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委托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唐蓝青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自强地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完整还原整个过程。他发现本次冲突过错完全在对方,委托人系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采取防卫行为,这完全符合《刑法》正当防卫的法定构成要件。他厚德地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严格对照正当防卫法律规定,紧扣重法原则,围绕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侵害正在进行等五大核心要件,整理完整证据链条,多次与办案公安机关当面沟通、提交书面法律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销刑事案件决定书,认定本案无犯罪事实,委托人无犯罪记录、无刑事案底,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完全恢复。
“自强、厚德、重法”,在另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同样闪耀光芒。委托人女方与男方协议离婚时,遗漏了婚内共同购置的车位使用权及男方巨额住房公积金,后续协商分割遭拒。唐蓝青律师自强地全面取证,细致梳理离婚协议、公积金明细等证据,锁定遗漏财产,夯实诉讼基础。面对男方“公积金属私人财产、车位为房屋从物、已转账补偿”等抗辩,他厚德地为女方争取合法财产权益,严格依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重法地逐一驳斥对方无理主张。围绕公积金分割、车位补偿等争议焦点,层层递进展开代理,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合计92,987元遗漏夫妻共同财产。
唐蓝青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无罪辩护、减刑辩护成功率达近30%。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广西奥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行政主任。他还活跃于社会公益领域,担任桂林市妇联援助律师、政府家事案件调解员等。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以“自强、厚德、重法”为指引,用专业和责任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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