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张晓龙律师一直以来秉持的执业理念。在张xx与鲍xx自留山返还原物纠纷案中,当事人一审败诉后找到张晓龙律师。面对这样棘手的局面,张晓龙深知自己肩负着当事人的期望,容不得半点懈怠。他仔细研究案件,精准辨析自留山与承包山的法律界限,经过深入的调查和严谨的法律分析,指出原审存在事实与法律适用的双重错误。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对方起诉,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财产权益。这一案件的成功,正是张晓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的生动体现。
“受人之托,就要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张晓龙在田某诉张某母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再次践行了这一理念。当事人田某因14万余元借款无法追回,精神濒临崩溃。张晓龙接手案件后,系统梳理转账流水、录音、还款协议等证据,面对被告附条件还款的抗辩,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观点,同时论证了债务加入的效力。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14.4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挽救了当事人濒临崩溃的精神。张晓龙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他对当事人的忠诚和负责。
张晓龙律师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拥有7年的执业经验,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办理百余件案件。他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公司业务、不动产纠纷等多个领域。在68万元养殖场经营债务二审案中,一审当事人被判对68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晓龙从程序瑕疵、分居事实、未参与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等多角度取证,成功厘清个人经营与夫妻共同债务边界,二审撤销原判、大幅改判,为当事人剥离绝大部分债务。他将军事作战思想融入诉讼策略,注重“要害着手,弱处开刀”,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诚信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已受赠多面锦旗。张晓龙始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指引,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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