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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林先生与周先生达成煤炭买卖合作,林先生完成供货运输,双方确认货款并制定还款计划。然而周先生仅支付部分货款后便逃避债务。2012年林先生报案,2020年刑事判决周先生无罪。2023年林先生提起民事诉讼,却因诉讼时效问题一审败诉,合法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困境。
刘亘煜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民事、刑事全案卷宗材料。他深入拆解案件事实,精准锁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争议焦点。针对一审法院裁判逻辑与对方抗辩主张,刘律师制定上诉策略,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一是依据相关规定,明确诉讼时效应从刑事裁判生效日起算;二是指出对方多次主张货款抵销构成时效中断;三是说明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庭审中,他提交全量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推动二审法院采纳其观点。刘亘煜律师是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2年来办理过上千件案件,还曾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乌兰察布分行法律顾问。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全面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周先生支付七十余万元货款及承担主要诉讼费用。这一结果不仅为林先生挽回经济损失,更让陈年债权重获司法保护。刘亘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适用与严谨的证据组织,成功实现二审翻盘。如今,刘律师依旧秉持“以专业、高效、细致服务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实务一线继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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