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英律师,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她已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承办各类案件逾两百件,涵盖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及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在劳动者被欠薪案件中,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年薪50万元。工作期间,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合同期满后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XX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起诉至法院原一审也败诉。周英律师代理XX上诉,提交了XX持续主张权利的新证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中,周英律师主张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XX未超诉讼时效,关联公司与合作社混同用工应共同担责。最终,重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诉讼时效,二公司混同用工共同承担支付工资责任,判决某农业公司与某合作社支付XX工资4万元。在这个案件中,周英律师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准确定性法律关系,争取到混同用工连带责任,虽判决金额与原请求有差距,但实现了“从0到有”的突破,为客户争取到实际可执行的回款。
村民起诉索要分红及差额案中,原告A持有《股权证》,主张被告补发劳龄股分红15万元及户籍股差额5000元。被告委托周英律师代理应诉,周英律师准确把握案件关键,指出原告诉求本质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益分配问题,应受村民自治规则调整。在实体答辩前提出“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程序抗辩,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成功说服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为客户节省了应诉成本及潜在败诉风险,维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决定的稳定性。
被安置人不认可“承诺分房”协议案里,A去世后,其多位亲属起诉主张A名下三套安置房及剩余补偿款归他们共有。B委托周英律师应诉,周英律师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书》真实性存疑,即便真实也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强调原告非案涉腾退协议的被腾退人或被安置人口,无权主张安置利益。同时利用拆迁档案证明A取得安置房的合法来源,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请,为客户避免了重大财产损失。
代理销售商诉生产企业返还预付货款纠纷中,原告预存资金后,被告员工挪用货款,被告承诺恢复账户余额却未履行。周英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系统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精准计算违约金,为客户争取到全额货款及违约金的胜诉判决,维护了销售商的资金安全。
周英律师始终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立信,全力以赴每一份托付”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实务判断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务实、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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