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0多起案件,这是梁小龙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的数量。如此庞大的案件量背后,是他深厚的实务经验与成熟的办案思路。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他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
被告人万X、李X等人酒后逞强耍横,无故殴打被害人王X、刘X,致二人轻微伤,期间万X夺取被害人王X价值1345.14元的手机。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犯寻衅滋事罪,同时指控万X存在强拿硬要财物情节,建议对万X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在这关键时刻,万X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担任辩护人。
梁小龙律师有着13年的执业年限,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均有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自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39件。2022年6月,他还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
接手案件后,梁小龙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首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认可,配合司法机关审理,同时重点审查案件关键事实,精准梳理辩护突破口,聚焦对万X量刑影响较大的核心情节。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万X“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的情节,梁小龙律师重点核查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他结合案件事实论证万X夺取手机的目的是迫使被害人下车,无非法占有故意,不符合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该加重情节。
在万X是否持木棍殴打被害人的争议上,梁小龙律师结合全案证据审慎质证,客观呈现案件事实。同时着重强调万X的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包括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赔偿2000元,参与共同赔偿共计6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梁小龙律师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共同犯罪中万X的作用、从轻处罚情节展开辩护,合理提出量刑建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最优判决结果。
在法庭上,梁小龙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重点论证万X夺取手机的行为不构成强拿硬要,同时全面阐述万X的从轻处罚情节。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将案件的各个细节和法律依据清晰地呈现给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梁小龙律师提出的“万X无强拿硬要财物主观故意,该情节不予认定”及“万X具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万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较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上限大幅降低,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轻的刑事处罚。而被告人李X因系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从法律角度来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在本案中,强拿硬要财物情节的认定需要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梁小龙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和法律依据的准确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这也提醒我们,在面对法律纠纷时,要尊重事实和法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梁小龙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敬业,为当事人带来了更轻的刑事处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当事人权益的平衡。他的办案风格严谨细致、逻辑清晰、务实高效,值得我们信赖。如果你在天水地区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咨询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他会用他的专业知识为你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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