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炳昂律师接到冯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心里就清楚这是一场硬仗。冯某不仅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棘手的是他正处于缓刑考验期,而此次的漏罪发生在缓刑判决宣告之前,情况十分危急。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但深入分析后,邹炳昂律师发现了几个致命点。其一,冯某处于缓刑考验期,根据法律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必须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意味着冯某面临着更重的刑罚。其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国家税款损失,金额达到16.6万余元,性质较为严重。其三,公诉机关证据确凿,指控明确,要为冯某争取从轻处罚难度极大。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邹炳昂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制定了详细的破局策略。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余件,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深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找到关键的突破口。他首先第一时间与冯某沟通,确认其认罪悔罪态度,并督促被告单位尽快补缴全部税款。因为他知道,补缴税款、挽回国家损失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
同时,邹炳昂律师所在的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正是因为拥有这样的团队协作优势,邹炳昂律师才能全面地考虑到案件的各个方面,制定出精准的处置方案。
在庭审中,邹炳昂律师重点强调被告单位在法院审理期间已全额补缴税款,国家税款损失已挽回这一关键情节。结合冯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且系初犯,无类似前科等情况,利用认罪认罚制度,为冯某进行从轻处罚的辩护。
最终,法院虽然基于漏罪的特殊性未采纳缓刑建议,但在数罪并罚时充分考量了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这一结果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也让冯某及其家属看到了希望。事后,冯某及其家属对邹炳昂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表示了高度的认可和感谢,称邹律师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也体会到了律师职业的热度和服务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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