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原告找到杨福律师时,他满脸焦虑,手中紧紧握着那几张借条。杨福律师心里清楚,这起民间借贷案困难重重。王原告虽有借条,但《借条》是被告王代签,《补充协议》又是原告自己代签,证据形式上存在明显瑕疵。而且约定的月利息9900元远超法律允许的上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也可能已过,这让整个案件看起来胜算渺茫。
杨福律师所在的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杨福律师执业以来,已处理逾近百件案件。在仔细研究这起案件后,杨福律师发现了几个致命点。其一,借条代签问题可能导致借贷关系不被认可。虽然转账凭证能证明资金交付,但借条代签使得借款合意的认定存在不确定性。其二,利息约定过高,按照法律规定,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部分无法得到支持,这会直接影响原告的诉求金额。其三,保证期间的问题,如果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原告的债权实现会面临更大风险。
面对这些难题,杨福律师凭借自己法学本科学历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执业经验,制定了一系列破局策略。正是因为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借贷案件胜诉案例库,杨福律师才能想到从多个角度来应对。首先,针对借条代签问题,他收集整理了原被告之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合意。其次,对于利息超限问题,杨福律师主动调整诉请,主张按4倍LPR计算利息,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再者,在保证责任方面,虽然保证期间已过,但杨福律师准确预判风险,及时将诉讼重点聚焦于主债务人。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将此前已还清的两笔借款利息与本案合并结算的主张。杨福律师凭借在多个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积累的经验,坚持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他清晰地阐述了法律关系,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前两笔借款已还清,与本案无关,避免了案件复杂化和当事人利益受损。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借款本金454879.6元,并支付利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X月X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被告王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18500元;案件受理费10468元,由原告负担521元,被告王负担9947元;保全费3870元,由被告王负担。这意味着杨福律师成功为客户追回了借款本息及律师费47万余元。拿到判决书时,王原告虽然没有说太多感激的话,但脸上的笑容足以说明一切,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杨福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开辟了一条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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