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王女士满脸焦虑地找到戴芬芳律师时,戴律师便意识到情况的棘手。某生物公司申请再审,一旦成功,王女士此前好不容易赢得的原审判决就可能被推翻,多年追讨的债权也会岌岌可危。这就像是一场原本已经胜利的战役,突然又要重新打响,而且对手来势汹汹,王女士的处境瞬间陷入了极度的困境。
戴芬芳律师,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自2013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经验和系统化的法律思维能力。她深知这起案件存在多个法律难点。其一,再审申请人某生物公司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这给案件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新证据一旦被认定有效,原审判决就可能被颠覆。其二,某生物公司声称一审判决存在程序错误,这也是一个潜在的风险点,如果程序问题被法院认定,也可能导致再审成功。
面对这些致命点,戴芬芳律师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跨领域知识,迅速制定了应对策略。正是因为拥有丰富的胜诉案例库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她敏锐地发现了某生物公司再审申请已超过六个月法定期限这一关键突破口。同时,对于某生物公司提供的股权认购新证据,戴律师进行了有力质证。她从商业逻辑与人性维度出发,结合王女士在一审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聊天记录以及打款凭证往来,精准识别争议本质,主张双方之间已转成借款关系,该新证据不成立,原审认定借款关系事实清楚。
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戴芬芳律师所在的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为她提供了强大的团队协作支持。团队成员们共同研究案件,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为戴律师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而且,戴律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形成法律+管理+心理三维一体的复合型专业能力,这使得她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加全面地考虑问题,制定出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某生物公司提出再审申请已超过六个月的法定期限,原审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某生物公司在再审审查阶段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审认定的事实,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长兴某生物公司的再审申请。王女士得知这一结果后,对戴芬芳律师充满了感激,她觉得是戴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她守住了应得的权益。戴芬芳律师以忠君之事,互利共赢为执业信条,通过这次成功的抗辩,再次展现了她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卓越能力,也为客户提供了高效、精准、可落地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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