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XX年,镇雄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大学生涉两卡犯罪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X某在大学期间明知他人用银行卡违法犯罪,仍提供自有银行卡,流水19.4万元,获利1000元,受害人14.6万元被骗资金转入其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此时,坐在被告辩护席的李朝永律师表情沉稳,准备为被告人展开辩护。
李朝永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任职于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此次接案后,李朝永从公安侦查阶段就积极介入。他研判案件后,告知被告人主动交代案件事实,争取成立自首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他主动与承办人员沟通,详细阐述案件情况和被告人具有的从轻情节。同时,他还与远在外地的受害人取得联系,针对被告人在校大学生的身份,积极主动退赔赃款,并让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认为,X某的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惩处。但李朝永通过一系列工作,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判处X某拘役三个月。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李朝永在面对类似的大学生涉两卡犯罪案件时,会更加注重从侦查阶段就制定详细的辩护策略。在另一起案件中,他同样从侦查阶段开始,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积极退赔,最终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