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津市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中,被告人李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一审法院也判决其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张烜墚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这一案件迎来了转机。
张烜墚曾任检察官5年,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这使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和证据审查有着深刻的认识。接案后,他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坚定了当事人上诉的决心。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在上诉期最后一天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这一策略体现了他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法律程序的精准把握。
在处理该案件时,张烜墚律师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他还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围绕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展开,这得益于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对法律解释的深入研究。他研发的《如何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进行辩护》等课程,在此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张烜墚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也对司法实践具有示范意义。它警示司法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不能忽视实体审查,强调了对“自力救济”行为边界的合理界定。
张烜墚律师还办理过涉嫌强奸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在强奸罪案件中,当事人汤X被批捕后,张烜墚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以“认罪认罚、争取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律师多次会见汤X,全面了解其情况,为后续辩护提供依据。积极联系并代表汤X与被害人沟通,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书。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所有从轻情节梳理成书面意见与检察院沟通,最终法院判处汤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这一案件体现了张烜墚律师在重罪案件中挖掘从轻情节、促成和解的能力,以及对司法程序的熟练运用。
在寻衅滋事罪案件中,张烜墚律师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精准将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非量刑更重的故意伤害罪。他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包括引导被告人认罪悔罪、推动赔偿并取得谅解、强调初犯偶犯等。还根据被告人具体行为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最终二被告人均获得缓刑。这显示了他在案件定性和量刑建议方面的专业素养。
张烜墚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卓越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提高了不批捕概率。他坚持实战派接地气的辩护思路,注重与司法机关良性沟通,同时在必要时敢于碰硬。他的这些努力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为刑事辩护规则的厘清与重塑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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