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云南省大理市,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委托人焦急地等待着结果。委托人曾以现金方式借给朋友45,000元,借款到期后朋友却拒不还款。委托人无奈之下,委托了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俊律师。
李俊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太原工业学院,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还是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大理州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丰富的履历和专业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的洞察力。
接受委托后,李俊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他发现委托人持有被诉方出具的借条原件,且借条内容明确、形式合法,这是证明借贷关系及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的有力证据。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协助委托人补充整理双方身份信息等证据。考虑到被诉方可能逃避诉讼,在法院立案受理后,他配合法院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诉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开庭审理时,被诉方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李俊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出示关键证据,明确阐述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最终,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俊律师提交的证据及代理意见,判决被诉方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在另一起涉及13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一、被告二否认与委托人存在借贷关系,主张未出具借条、未收到借款,且案件已过诉讼时效;被告三辩称款项已交付被告一、被告二,自身不应承担责任。李俊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带领律师团队补充收集证据,包括被告一、被告二向被告三出具的原始借条、还款收条,以及2021年8月各方协商还款的视频资料等,证实借款交付事实及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庭审中,李俊律师围绕委托代理关系展开辩论,指出委托人将款项交付被告三委托出借,被告三以自己名义与被告一、被告二建立借贷关系,后已完成双方信息披露,被告一、被告二在协商中亦作出还款承诺,符合《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委托人有权直接向被告一、被告二主张权利。针对诉讼时效争议,律师提交视频证据,证明被告一、被告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其无权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李俊律师的代理意见,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充分支持。
还有一起涉及43万元借款的案件,被告庆X、振X提出“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借款未实际交付、已过诉讼时效”等抗辩理由。李俊律师团队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梳理案件关键信息,收集整理包括借条、视频资料等证据,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庭审中,律师明确指出赵XX与杨X之间构成委托关系,杨X已将款项实际出借给庆X、振X,且杨X已向庆X、振X披露实际出借人,庆X、振X在协商过程中承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最终,法院判决庆X、振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代理法定继承人李X追讨30万元民间借贷本息案中,二被告庭审中否认借贷关系成立,辩称未收到借款且本案已过诉讼时效。李俊律师核实继承人身份信息、放弃继承声明等文件,确认李X的诉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针对二被告的抗辩,他重点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资金流转链条证据体系。调取2021年各方就还款事宜协商的视频资料及书面记录,固定二被告承诺还款的关键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已中断。庭审中,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力反驳二被告的全部抗辩理由。最终,法院认定李XX与二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李X作为合法继承人有权主张债权。
李俊律师在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借款本息,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厘清了规则,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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