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某建设项目施工诈骗案二审法庭上,徐征律师言辞犀利,指出审计报告存在瑕疵。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作为分包方冒领工程材料并出售获利构成诈骗罪,但徐征凭借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的深厚法学功底,敏锐捕捉到审计报告这一关键细节。他深知,一份有瑕疵的审计报告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从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徐征处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这种对证据的敏感源于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强调,高估提报工程材料用量并不等同于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且不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构成要件。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一审再次审理认定被告人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被告因资金往来闹上法庭。一审法院认定资金由被告偿还给原告,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徐征律师接手后,对案件背景、转账过程等证据进行细致分析。他指出涉案资金并非原告所有,原被告之间虽有转账但无融通借贷合意。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基于他对债权债务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知道,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借贷合意是关键要素。通过对转账证据的剖析,他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认定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在江苏省XX县被告人黄XX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徐征作为辩护人参与其中。从案件受理到审理过程,他始终密切关注法律、司法解释的变化。当公诉机关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时,徐征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动态的把握,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一审法院最终准许公诉机关撤回对被告人黄XX的起诉。
徐征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担任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等多个职务。他致力于法律人才培养,兼任高校教授与实训专家,为法学教育与实践衔接贡献力量。在企业合规领域,他具有前瞻性布局,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企业高级合规师,推动企业合规在本地的发展与实践。他的执业理念“专业引领、尽责至善”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