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8月10日,一张《借据》开启了邹XX与陈XX、周XX的民间借贷纠纷。邹XX通过POS机刷卡支出500000元借给被告,被告出具借据确认收到借款,后续又出具《情况说明》再次确认借款事实。董宝涛律师代理此案,凭借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协助原告梳理证据。他深知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的学习经历,让他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能够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最终法院认定借款已交付,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的诉请。
时间回到2015年1月2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吴XX在昆明市XX区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身上查获毒资600元,从买家身上查获甲基苯丙胺净重1.86克,次日民警又在其租住地查获毒品氯胺酮净重15.47克。董宝涛律师作为辩护人,从专业的刑事辩护角度出发,提出涉案毒品数量较小、本案属于犯罪未遂、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以及涉案毒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后果等量刑情节。虽然“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其他意见得到法院注意,最终被告人吴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董宝涛律师长期致力于刑事理论与辩护技能的研究,独立承办数十起刑事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其对刑事法律的深入理解和运用能力。
而在陆XX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陆XX因倒车纠纷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被先动手殴打并试图强行拉下车的情况下,使用车内折叠刀将二人捅伤。董宝涛律师作为辩护人兼诉讼代理人,提出陆XX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主张适用于无限防卫。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进行最有利的法律定性辩护。尽管法院最终未采纳“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但考虑到自首情节及被害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处陆XX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2-4年,民事赔偿方面也判决陆XX承担次要责任。这体现了董宝涛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坚持原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执业态度。
董宝涛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医疗纠纷、民商事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他以“以对知识的渴望的确定性,应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为执业理念,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行业的认可,荣获“2023年度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及“2024年度盈科昆明优秀公益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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