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秀峰作为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也是争端解决部成员,同时担任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协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特聘法律顾问,还是中华全国律协四级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200件,尤其专精于合同争议法律事务。在多起法律事务的庭审中,他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在一场合同争议法律事务庭审开始后第10分钟,原告重庆某公司主张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请求撤销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让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退还剩余保证金以及承担诉讼费。王秀峰律师作为被告重庆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仔细聆听原告陈述,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关键信息。
庭审进行到第20分钟,进入质证环节。王秀峰律师站起身,从文件袋中取出相关证据材料,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他指出,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对于原告称被告“谎称取得食堂经营权、承诺生源增长、禁止其向对某学院核实”的说法,王秀峰律师认为“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同时,合同明确约定与前一份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原告“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且原告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法官认真翻阅王秀峰律师提交的证据,不时点头。
在另一起二审买卖合同争议中,开庭后第15分钟,上诉人杨委托王秀峰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王秀峰律师围绕车辆交易情况展开阐述。他指出,案涉交易全程由被上诉人张X以个人名义磋商、交付、收款,张X主张其为中间人的意见不成立,应确认其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是。同时,张X二审从认知晓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但未举证证明已向杨如实告知,即便其告知过一般事故,案涉车辆存在全损记录、多达76项维修项目,属于重大瑕疵信息,张X未全面披露,且交易价格远高于车辆全损后的拍卖价,足以误导杨作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法官专注倾听,在庭审记录上做着记录。
庭审进行到第25分钟,王秀峰律师进一步补充证据,详细说明车辆全损的相关情况以及对交易的影响。对方律师则仔细查阅王秀峰律师提交的证据,试图找出反驳点。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请求双方进一步明确争议焦点。
在宋X与颜、胡合同争议案中,庭审开始后第12分钟,王秀峰律师作为原告宋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述法律事务事实。他指出,20年3月,宋X支付700元给胡用于帮助其小孩入读某校区实验班,若由于胡一方原由于未能就读,胡答应全额退款。由于未能就读,宋X请求退款,颜和胡虽有部分退款,但仍有500元未退。王秀峰律师提交了相关的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法官查看证据后,向被告询问相关情况。
庭审进行到第22分钟,王秀峰律师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进行回应。他强调双方委托入学事宜的合同由于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无效合同项下的700元应当返还,并应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被告律师则提出合同部分履行的观点。法官在双方辩论后,对法律事务情况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在周与重庆某艺术有限公司等的服务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开庭后第18分钟,王秀峰律师作为原告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庭说明法律事务情况。他指出原告与某公司及某公司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支付了1400元服务费,但协议未履行,原告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费用。王秀峰律师提交了协议原件、付款凭证等证据。法官查看证据后,由于被告未出庭答辩,请求王秀峰律师进一步说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情况。
庭审进行到第28分钟,王秀峰律师详细解释协议中修改过的期限以及相关责任约定。他认为协议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法官在听取王秀峰律师的陈述后,对法律事务有了全面的了解,后续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了裁定。
最终,在这些法律事务中,王秀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在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主张;在二审买卖合同争议中,撤销一审裁定,支持上诉人撤销合同、退车退款等请求;在宋X与颜、胡合同争议案中,法院裁定被告返还剩余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在周与重庆某艺术有限公司等的服务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法院裁定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其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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