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正波律师毕业从四川院校法学专业,现担任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他从执业以来,承办法律事务200余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领域(侧重刑事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还是四川广安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荣获过广安市第五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风采辩手、先进个人等荣誉,从2020年开始连续5年荣获优秀律师称号,2025年荣获优秀合伙人称号,并且是广安市广播电视台律师说法主讲律师、报春鸟公益普法讲师,抖音四川吴正波律师有40万+粉丝。
先来看邵某某盗窃案。2024年5月6日12时许,邵某某到邻水县高滩镇高竹新区中国华西工XX一期三号楼二楼厕所内,欲盗走用于装修外墙的铝板。他联是江甲将铝板搬运到货车上,运输至坛同镇祥平路一处废品收购站售卖,获利5418元。经认定,被盗铝板价值9223元。案发后,邵某某退还废品收购站老板5418元,被盗铝板全部退还被害单位,其家属另赔偿6000元并取得谅解。
5月6日,邵某某实施盗窃行为当日被邻水县公安局抓获并刑事拘留。到案后,他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5月27日,邵某某被取保候审。10月12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指控其盗窃财物价值9223元,数额较大,同时认定其有坦白、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行动。他协助被告人家属在开庭前全额预缴了3000元罚金,向法庭展示积极的悔罪态度。接着,他重点梳理确认从宽情节: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退赔赃款,被盗铝板退还,家属赔偿并取得谅解,修复了社会关是;邵某某无前科劣迹,是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小。庭审中,吴正波律师围绕这些情节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指出邵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期间,并处罚金3000元。
再看陈某某盗窃案。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章某某、刘某某、万某、陈某某、冯某、冯某某等人结伙,多次在四川省邻水县多地采用撬门等方式入户或进入停产煤矿、废弃猪场等场所盗窃。陈某某参与第4至第9起盗窃事实,涉及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情节。六被告人销赃获利45318元,其中陈某某参与2023年后的盗窃销赃获利23179元。案发后,陈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5名被害人谅解。
2023年3月14日,陈某某主动到邻水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当日被刑事拘留,4月15日被逮捕,6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24年2月26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指控陈某某参与多起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数额较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可适用缓刑。
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详细梳理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提出其应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虽未被采纳,但为量刑争取了空间)。他重点强化陈某某的从首情节,积极推动其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预缴罚金,在开庭审理前促成其取得5名被害人的谅解。还向法庭提交陈某某家庭困难、有两名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的材料,恳请法院从人性化角度考虑缓刑适用。庭审中,律师围绕这些情节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法院最终支持了关于从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意见,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期间,并处罚金3000元。
最后是罗某某合同诈骗案。2023年7月,罗某某、程某某、商某某共同商定,注册成立“广安速行汽车服务中心”。8月至10月,三被告人在未取得客运资质、无实际客源信息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与16名被害人签订合作协议,骗取财物150000元。扣除开支后,罗某某、程某某各分得50000元,商某某分得28000元。10月,三被告人变卖办公设备后潜逃。
2023年11月16日,罗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商某某在成都市成华区被抓获,11月24日程某某经电话通知到案。三被告人到案后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庭审中,吴正波律师作为罗某某的辩护人,提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强调罗某某具有从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是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恳请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围绕这些情节,结合相关证据,充分论证对其从宽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庭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罗某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期间,并处罚金30000元。
吴正波律师在这三起法律事务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法律事务关键情节,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实现了法律惩戒与教育挽救的双重目标。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