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世伟作为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从2016年执业以来,已深耕法律领域10年。他毕业从鲁东院校法学本科学历,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双赛道,承办法律事务百余件,为委托人挽回/争取经济损失超8000万元,刑事无罪/不起诉/缓刑率超65%,民商事胜诉/调解率超90%。
2024年4月,一名身份不明的朝鲜籍人员雇佣被告人杨X安排船只运输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到朝鲜海域。杨X联是了鲁XX,鲁XX安排毛某办理租赁仓库等事宜,安排楼某与杨X对接。方X承揽运输业务,租赁船舶组织运输。4月17日,船舶在烟台市芝罘区芝罘XX装载物资时被公安机关查扣。经调查,涉案货物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钢板等共687.3吨,普通货物27.7吨。案发后,鲁XX退还杨X预付运费50万元,并在审理中退缴违法所得2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鲁XX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情节严重,但由于其从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庞世伟律师和汪XX律师作为鲁XX的辩护人,提出了一是列辩护意见。他们指出本案是犯罪未遂,由于为涉案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就被查获,尚未运出境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鲁XX是受他人雇佣参与犯罪,仅负责部分事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此外,鲁XX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从愿认罪认罚,且无犯罪前科,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辩护人的主要意见,认定全案是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认定鲁XX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结合鲁XX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期间,并处罚金十万元。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一致,成功让鲁XX免于实刑羁押。
除了这起走私案,庞世伟律师还处理过其他典型法律事务。在2020年11月10日,被告人邹X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小区出口处被民警查获,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案发后,邹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其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庞世伟律师作为邹X的指定辩护人,提出邹X归案后如实供述、从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请求法庭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法院裁定邹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在另一起重婚、诈骗案中,被告人于X某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并骗取多名被害人资金。公诉机关认为其构成重婚罪、诈骗罪,建议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四年期间,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十万元,合并执行十二年至十四年。庞世伟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于X某在重婚罪中有从首情节,且诈骗罪指控金额不准确,部分款项不应认定为诈骗。请求对诈骗罪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认定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诈骗罪将指控金额核减至76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期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
还有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XX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庞世伟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红旗车内容留吸毒和家中容留吸毒的指控不能成立,言词证据存在矛盾,本案事实不清应裁定无罪。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仅认定三起容留吸毒事实,判处李XX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庞世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多起法律事务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赢得了客户与司法机关的双重认可。他始终坚持“法律有温度,正义有力量”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守护委托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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