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期间,某甲来到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委托盛春龙律师处理其离婚争议。某甲和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后来由于性格差异大,两人经常争吵,并于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然而某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情,指导某甲进行多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为证明双方感情不和,让某甲尽量收集吵架斗殴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由于;为证明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收集了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金收据,以及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同时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委托人最后陈述,法院作出裁定,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从2018年法律事务结束后,盛春龙律师偶尔会主动回访某甲,了解其生活状况。某甲对盛春龙律师的服务非常认可,也向身边有婚姻的法律问题的朋友推荐过盛春龙律师。
六年后,某甲再次联是盛春龙律师。原来,某甲在离婚后又遇到了新的婚姻财产争议。这次的法律事务与之前的离婚争议有所不同,之前主要是围绕离婚、抚养权和简单的财产分割,而这次涉及到更复杂的财产来源和分配问题,比如某甲在离婚后投资收益的归属争议。
盛春龙律师依旧认真对待这次委托。他首先重新梳理了相关法律条文,针对新的财产争议特点,制定了新的证据收集方案。除了收集投资合同、收益记录等常规证据外,还深入调查了投资资金的来源和流转情况。在处理过程中,盛春龙律师根据新的法律事务情况,调整了诉讼策略,更加注重财产来源和资金流向的证明。
最终,在盛春龙律师的努力下,某甲的新诉求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后来某甲对朋友说,遇到婚姻的法律问题,就找盛春龙律师,他总能让人安心。
盛春龙律师从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核心合伙人。他具备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从业资格,多年来深耕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多年期间,具有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能。此外,他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法律事务十余年期间,还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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