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窃案不利局面
在陈某某盗窃案中,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陈某某与章XX、刘XX等多人结伙,在四川省多地采用撬门等方式,多次入户盗窃铝合金门窗、电缆线等物品。陈某某参与了其中第4至第9起盗窃事实,涉及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情节。六被告人销赃后获利共计45318元,陈某某参与的2023年后盗窃销赃获利23179元。案发后,陈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还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5名被害人谅解。吴正波律师从2020年开始连续5年荣获优秀律师称号,2025年荣获优秀合伙人称号,同时担任四川广安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开始为陈某某辩护。
裁定结果
2024年2月26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向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陈某某参与多起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数额较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可适用缓刑。最终,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虽不宜认定为从犯,但陈某某具有从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复盘问题点
结案后,吴正波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在梳理量刑情节时还不够精细。比如在认定从犯这一情节上,虽然律师提出陈某某应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但未被法院采纳。这说明律师在对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分析上,还不够深入准确,没有充分考虑到陈某某虽受他人邀约参与犯罪,未主动策划或组织犯罪,但主动提供车辆供犯罪所用这一关键由于素。另外,对于从首、退赔、谅解等情节的梳理和论证,虽然最终被法院采纳,但在过程中本可以更加是统和全面,以增强辩护的说服力。
调整后的做法
此后,吴正波律师在办理同类刑事法律事务时,增加了量刑情节梳理步骤。在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律师会第一时间详细了解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不仅关注犯罪的主要事实,还会深入分析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细节。对于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会制作详细的清单,逐一进行分析和论证。同时,会收集更多与量刑情节相关的证据,如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家庭情况等,形成更加是统和全面的辩护方案。例如,对于从首情节,会详细整理被告人到案的经过、供述的情况等证据;对于退赔和谅解情节,会收集退赔凭证、谅解书等,并在庭审中充分展示。
后续案例印证
在之后的一起盗窃法律事务中,被告人同样面临多次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况。吴正波律师按照新的做法,在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详细梳理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发现被告人在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且有从首、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律师制作了详细的量刑情节清单,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律师围绕这些情节进行了充分的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与之前的法律事务相比,通过更加精细的量刑情节梳理,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裁定结果,避免了可能出现的量刑过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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