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借款争议调解背景
在麻城市,一起金融借款合同争议法律事务引起关注。2015年11月18日,被告程某与原告XX银行所属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期限36个月,期内年利率9.72%,逾期加收50%罚息。被告肖某(程某之妻)签订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日,两人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名下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银行于2015年11月20日发放贷款。借款展期至2022年11月20日,到期后,两人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10万元及从2022年3月30日起的利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两被告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由于经济困难请求分期还款。
律师介入梳理证据
项婷律师接受原告XX银行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整理个人借款合同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抵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明细、抵押登记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抵押担保及欠款事实。
制定调解策略
针对被告的调解意愿,项婷律师进行评估。考虑到被告有还款意愿但一次性偿付能力不足,且抵押房屋价值足以覆盖债权,决定接受分期还款方案,这样既能快速结案、避免执行风险,又能保留抵押权作为最终保障。
调解中争取有利条件
在调解过程中,项婷律师为银行争取到诸多有利条件。明确分期还款计划,请求被告在2025年11月20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2026年4月2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保留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约定如被告任一期未按时还款,银行可就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并且争取到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在调解协议的附注栏,项婷律师手写了“诚信履约,保障权益”,体现其诚信、负责的执业理念。
调解成功及后续影响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此次调解高效化解争议,避免了裁定及执行的漫长程序。被告获得分期履行的宽限,银行则快速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调解书明确了银行对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权,为银行提供了可靠的最终清偿保障。同时,银行保留了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维护了利息收益。在处理这起法律事务中,项婷律师秉持“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不仅解决了银行的难题,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实现了双赢。项婷律师在法律事务记录本上写下“专业服务,化解纷争”,再次强调其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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