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生前能办理房产继承吗
生前不能办理房产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由继承人取得。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在被继承人生前,继承尚未开始。
不过,被继承人可以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房产,也可将房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另外,被继承人也能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该组织或个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房产的权利。待被继承人死亡,相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按上述文书继承或受赠房产。
二、生前办理房产继承有哪些具体要求
生前办理房产继承通常指生前进行房产赠与或订立遗嘱。
若为房产赠与,赠与人需有房产所有权,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赠与应订立书面合同,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提交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若订立遗嘱处分房产,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要合法,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之后,继承人按遗嘱办理房产过户,需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
三、生前办理房产继承在法律程序上有啥要求
生前不能办理房产继承,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不过,生前可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转移房产。
若选择赠与,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非强制,但公证可增强效力),然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按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
若采取买卖方式,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网签、核税、过户手续,买方依合同支付购房款,卖方协助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期间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
当我们了解了生前不能办理房产继承这一要点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订立后是否可以更改?其实,被继承人在生前是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对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的。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如果扶养人不履行义务,房产该如何处理呢?此时被继承人有权解除协议。若你对遗嘱更改流程、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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