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期间,胡增亮开启了律师行业的实习生涯,次年6月正式取得执业资格。在此之前,他长期担任人民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熟悉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及理赔规则。这段经历让他萌生了转型做律师的想法,他希望能将从己在保险领域的专业知识运用到更多的法律事务中,为委托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于是,他毅然投身律师行业,开始专注于保险法律事务、民间借贷、婚约彩礼争议及刑事辩护等领域。
在转型的过程中,胡增亮逐渐形成了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他深知保险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法律事务的走向。由于此,他对待每一个法律事务都全力以赴,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为委托人制定最合理的诉讼策略。
以某女士诉某寿险公司重疾险理赔争议案为例。某女士于2020年8月投保了多份保险产品,2021年7月由于头部疾病接受手术,术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所患疾病属于先天性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某女士委托胡增亮律师提起诉讼,主张保险公司支付重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并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胡增亮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立即围绕“疾病性质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重疾范围”“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是否生效”两大核心争议展开工作。他调取了全套保险合同、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医保结算单等证据,逐条核对重疾险、医疗险、豁免险的责任范围。他发现保险条款明确将“良性脑肿瘤”“开颅手术”纳入重疾保障,且未将“海绵状血管瘤”列为免责情形。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先天性疾病免赔”主张,胡增亮指出保险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某女士所患疾病为出生时即存在的先天性畸形,亦未在条款中明确将脑血管类肿瘤排除在保障范围外,仅以“先天性疾病”笼统拒赔缺乏事实和合同依据。
庭审中,胡增亮重点论证案涉手术符合“全麻下开颅肿瘤切除术”的重疾定义,且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已就“先天性疾病免责”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对某女士不发生效力。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胡增亮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某女士所患疾病及治疗方式符合保险责任范围,裁定支持所有诉讼主张,包括保险公司向某女士支付重疾保险金25万元、医疗保险金7万余元,豁免主险及长期附加险剩余全部未交保费,并退还已交当期保费,法律事务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事后,某女士对胡增亮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她没想到胡增亮能如此深入地研究法律事务,为她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胡增亮从法务转型做律师后,凭借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成功处理了众多保险法律事务,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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