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贤龙是江西赣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核心合伙人,从2016年执业至今,深耕法律实务近十年期间,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等领域经验丰富,还获评江西省2022年度金牌劳动关是协调员。此次他代理一起车位使用权争议法律事务,以下是庭审中30分钟内的对抗情况。
庭审开始第10分钟,原告方主张被告房地产公司存在营销误导,承诺可卖产权车位,且使用年限70年违反租赁期限20年的限制,同时第三人物业公司拒绝原告车辆进入小区,请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全部费用。原告律师将相关的车位费用收据、与被告沟通记录等证据提交到法庭,法官将证据接过去,仔细查看。
余贤龙律师起身,开始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回应。他从文件夹中拿出整理好的法律条文资料和证据材料,向法庭展示。他指出,本案并非租赁合同争议,而是车位使用权转让法律关是。余贤龙律师通过前期的法律检索和证据梳理,说明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载明车位仅享有使用权、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属于可交易产权车位,且原告签字确认“已透彻理解所有条文”。法官微微点头,认真倾听。
第20分钟,余贤龙律师针对原告提出的“租赁超20年无效”这一核心逻辑进行反驳。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车位使用权转让与租赁的区别,强调该协议的性质并非租赁,所以不存在租赁期限限制的问题。原告律师听到后,眉头紧锁,开始翻看从己的资料,准备进行回应。法官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余贤龙律师的观点。
第25分钟,原告律师进行补充说明,试图强调被告存在欺诈和重大误解的情况。原告律师称被告在销售过程中承诺可办理产权车位,让原告产生了错误认识。余贤龙律师迅速做出反应,他从证据材料中找出原告签字确认的知情声明,向法官展示,证明原告在签约时已明确知晓车位不能办证、无产权。法官接过声明,仔细查看上面的签字和内容。
第30分钟,余贤龙律师进一步对原告提出的各项理由进行驳斥。对于原告提到的物业争议问题,他指出这属于另一法律关是,与本案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无关。同时,他强调原告主张的欺诈、误导、重大误解等情况均无任何证据支持。原告律师此时显得有些沉默,没有再进行有力的反驳。法官在听完余贤龙律师的阐述后,宣布暂时休庭,对双方的观点和证据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在这30分钟的庭审对抗中,余贤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思维,对原告的主张进行了全面的反驳。他精准定性法律关是,固定证据链,有效驳斥了原告的观点,为法律事务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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