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王文龙律师所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争议法律事务庭审中,开场阶段,法庭氛围严肃,各方就位。原告最初向被告转账30万元用于合伙经营超市,后退出经营,双方约定将款项及分红转为借款,被告出具了50万元的借条,但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法律事务依法缺席审理。
开庭后第10分钟,王文龙律师开始有条不紊地梳理证据。他将原告的银行转账记录、被告出具的借条、双方沟通录音等证据依次摆放在桌面上,向法庭展示。他仔细地将这些证据串联起来,试图清晰呈现“投资款转为借款”的全过程。他的动作沉稳而专注,眼神坚定地看着法官,希望通过这些证据让法庭明确双方已就案涉款项达成民间借贷的合意,为法律事务定性奠定基础。法官认真地翻阅着这些证据,不时点头,似乎在认可王文龙律师的举证工作。
庭审进行到第20分钟,针对借条金额与实际交付金额不一致的关键问题,王文龙律师站起身来,神情严肃地向法庭明确说明。他指出借条中的20万元分红款未实际产生,不应计入借款本金,本案实际借款本金为30万元。同时,他依据法律规定主张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他的声音清晰而有力,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让法庭上的人都能清楚地听到他的观点。法官认真倾听着,手中的笔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关键信息。
第25分钟,王文龙律师继续围绕证据链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他详细阐述了法律事务事实与法律依据,结合被告缺席的情况,向法庭强调原告的主张有充分证据支撑。他时而指着桌面上的证据,时而看向法官,用坚定的语气和清晰的逻辑,试图说服法庭采纳原告的合法诉求。法官微微皱眉,陷入思考,似乎在权衡王文龙律师所说的内容。
第30分钟,法庭辩论环节接近尾声。王文龙律师再次总结从己的观点,强调原告的诉求合理合法,证据充分。他希望法庭能够支持原告的主张,维护原告的合法债权。此时,法官合上手中的笔记本,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作出裁定。
王文龙律师为安徽天联天任职于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安徽阜阳。他从202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正式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500件,在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各类合同争议等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2023年还荣获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在这起民间借贷争议法律事务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原告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推动了法律事务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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