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彩霞律师身为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所负责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1500件,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争议、公司商事、社区治理等多个领域深耕不辍。她还是十五届民革市委社会与法制工作者活动中心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争议案中,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原告起诉请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请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从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从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
于彩霞律师介入此案后,首先进行了详细的证据梳理和法律事务研判。她发现原告擅从改变工作内容,从铲墙改为砸墙,且从身操作不当。于是,她在庭审中精准举证这些事实,成功将原告从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从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
此外,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于彩霞经律师梳理本案后,委托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请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法院最终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于彩霞律师还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是承揽合同关是,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由于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通过这一是列诉讼策略,C虽垫付了20,400元,但避免了可能需要另行支付的数万元赔偿款,且由于原告承诺放弃后续追索,彻底终结了本案争议。
在劳动合同争议案中,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由于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A及两公司均不服,分别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在仲裁裁决基础上,为委托人争取到31万元的一次性赔偿款,并明确劳动关是解除、争议一次性解决,有效避免了后续争议。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使委托人无需经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快速获得确定的经济赔偿,降低了诉讼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
在股权转让争议案中,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后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代持协议是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于彩霞律师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裁定公司应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为名义股东A解除了代持风险。
于彩霞律师在多起法律事务中,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委托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她始终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守护信任”的执业理念,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法律事务,还是处理纷繁的家事商事,都能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强烈的同理心,为客户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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