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案调解显担当
在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被告人高某在经营蛋糕房时,超限量添加含铝成分食品添加剂,油条铝残留量严重超标。张廷春律师作为被告人高某的辩护人,积极协助委托人与公益诉讼方沟通。在调解过程中,张廷春律师在调解协议附注栏手写了“以专业知识服务需求,以满腔热忱回馈信任”,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体现了委托人真诚悔罪的态度,为缓刑争取了实质性有利条件。法院最终对高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宣告禁止令。
事故案认定从首
另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被告人陈某作为楼栋长,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调不到位,与瓦工组长的共同过错导致工人死亡。案发后,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张廷春律师通过论证“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属于从动投案的法律依据,成功说服法庭认定陈某构成从首。在整理证据时,张廷春律师在证据材料空白处写下“如实供述、积极赔偿、真诚悔罪是争取从轻的关键”,再次强调了他处理法律事务的核心要点。最终,法院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杀人案争取缓刑
在一起特殊的“安乐死”型故意杀人法律事务中,被告人徐某应被害人恳求驾车将其撞伤。张廷春律师详细分析法医鉴定意见,成功说服法庭认定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形态,推动认定“情节较轻”。在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时,张廷春律师递出一张写有“法理与人情需平衡”的便签,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法律事务。最终,法院对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缓刑三年。
掩饰案获最低刑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肖某涉案金额17.47万元,属“情节严重”。张廷春律师充分运用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在庭审中明确提出肖某当庭从愿认罪认罚,并强调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的事实。在提交的量刑意见书中,张廷春律师写道“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是争取从轻的重要途径”。最终,法院对肖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即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期。
张廷春律师执业11年期间,累计承办法律事务超百余件,涉案标的超2000万元。他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凭借专业研判、庭审抗辩、谈判调解等能力,为委托人高效维权。他曾登上CCTV今日说法,还获得镇江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等荣誉。在每一个法律事务中,张廷春律师都以专业知识服务委托人需求,以满腔热忱回馈委托人信任,赢得了委托人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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