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陷入了一场与许X的合同纠纷仲裁案。该公司与许X签订《直播演艺合作协议》,本期望通过对许X的包装、推广,在直播领域取得良好收益。然而,合同履行期间,许X却突然单方停止直播,这让公司陷入了困境。
公司认为许X的行为构成违约,于是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协议并让许X支付违约金。但许X辩称,公司存在随意延长直播时间、漠视休息权、无故罚款等违约行为,自己不存在违约,且公司投入成本低、收益高,公司主张的违约金缺乏依据。这使得案件陷入了复杂的局面,公司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仿佛陷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不知该何去何从。
在公司绝望之际,韩蕊律师走进了他们的视野。韩蕊,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还具备英语6级和企业合规师证书。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凭借承办众多案件的经验,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她深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如何去挖掘关键证据。她带领团队深入调查,收集了公司对许X进行包装、推广的相关证据,以及许X停播前后的各种记录。
在仲裁过程中,韩蕊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技巧,有条理地阐述公司的主张。对于许X提出的公司违约的辩解,韩蕊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她指出,公司虽然在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小问题,但并不足以构成许X单方停播的理由。同时,她强调许X的停播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是合理的。
经过多轮的辩论和举证,仲裁庭最终做出了裁决。仲裁庭认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存在一定问题,许X提前终止合作构成违约,但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等因素,裁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直播演艺合作协议》;许X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干(酌定调低);许X赔偿公司律师费若干;仲裁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韩蕊律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她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制定了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成功帮助公司在这场合同纠纷中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她化被动为主动,让这场合同争议有据可依、有法可胜,再次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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