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X意外摔伤后无法继续工作,还面临着被某货运服务部否认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困境时,他才真切体会到这场纠纷的棘手,内心充满了绝望。
2023年5月,陈X经人介绍入职某货运服务部,成为一名司机,月工资5500元。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9月19日,陈X意外摔伤后便无法再上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X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自2023年5月9日起至今与该货运服务部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2000元。但被申请人坚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这让陈X陷入了深深的无助之中。
就在陈X感到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赵爽。赵爽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和合同纠纷,在多起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还曾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
面对这起案件,赵爽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举证的重要性。曾经处理过众多类似劳动纠纷案件的她知道,要想确认劳动关系,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她通过详细的调查和收集,找到了被申请人经营者及其妻子的联系电话、微信等信息。凭借这些信息,她成功举证证明了陈X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有力地推翻了被申请人关于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抗辩。
在仲裁过程中,赵爽律师还对陈X提交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门头照片、保险出险通知单、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证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向仲裁委清晰地阐述了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主体资格,陈X接受被申请人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工作系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
最终,仲裁委经审理认为,陈X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双倍工资差额,由于被申请人未与陈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陈X受伤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核算,陈X2023年5月至9月工资分别为3703元、5140元、5150元、5500元、5500元,双倍工资差额为19493元。裁决确认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陈X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493元。
赵爽律师始终秉持着“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维护了劳动者陈X的合法权益。她的努力不仅让陈X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更多面临类似纠纷的劳动者树立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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