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国有公司发现吴X一货多卖,且民事诉讼后仍未拿到应得的货物和赔偿时,公司负责人意识到,他们陷入了一场复杂且棘手的法律纠纷。公司前期的民事诉讼虽胜诉,但吴X一直未履行判决,这让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公司上下陷入了绝望之中。
这个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方面,要准确界定吴X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种细节进行深入分析,区分正常的商业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另一方面,收集和整理能够证明吴X犯罪事实的证据也并非易事,需要从大量的交易记录、文件中去挖掘关键信息。
在公司陷入困境之时,他们找到了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之虎律师。王之虎律师自2015年至今一直从事律师工作,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学历以及山东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他曾在某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转岗后专注于刑事领域的研究,擅长对传统犯罪、职务犯罪以及金融经济等犯罪的研究与辩护。自2015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接手此案后,王之虎律师凭借20余年公安机关工作的经历,知道如何从侦查的角度去收集和分析证据。他带领团队仔细梳理了公司与吴X之间的所有交易记录,包括合同、付款凭证、货物交付记录等。凭借承办百余起刑事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了一些关键细节,比如吴X在签订合同后的资金流向、货物的实际去向等,这些细节对于判断吴X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至关重要。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王之虎律师不仅仅帮助公司梳理证据、整理案件事实,对相关行为进行形式判断、提供律师意见。更重要的是,他帮助公安机关针对相应行为进行了实质判断,即将不具备法益侵害性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对符合构成要件的并且造成法益侵害的行为做实质判断。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吴X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王之虎律师始终坚守“攻刑以专,相靖予霖”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他带领团队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以精细化辩护挖掘案件核心争议点,精准制定辩护策略,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阶段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19年度被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委员”,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被山东省司法厅评选为“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等。他主编《警察出庭作证实训教程》、执行主编《检察视角下的刑法学经典案例分析》,撰写的多篇论文也在省、华东地区专业奖项中获奖。在这次国企合同诈骗案中,王之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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