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法院的查封通知送达时,A某才如梦初醒,自己实际出资购买并长期使用的奔驰轿车,因为借名登记在宿迁B公司名下,即将被B公司的债权人强制执行。那一刻,A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自己的财产即将因为他人的债务而失去,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A某面临的案件难点重重。案件事实复杂,涉及物权归属认定。20XX年X月,A某与B公司股东C某及B公司签订《购车还款借名协议》,约定A某出资购车,首付款A某支付,车贷由C某偿还以抵偿债务,车辆实际归A某,仅借名登记用于抵扣税款。协议签订后,A某支付了首付款,车辆交付后一直由他及其朋友占有、使用、处理违章,车贷也由C某按期偿还并结清。然而,B公司因拖欠被告宿迁D公司债务被强制执行,案涉车辆被查封。A某提出执行异议还被驳回,这让案件的走向更加不明朗。
在这绝望时刻,A某找到了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的张靖爽律师。张靖爽律师2022年执业至今,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深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张靖爽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制定了清晰的代理思路。首先,她固定借名买车事实,提交《购车还款借名协议》,证明三方真实意思为车辆归A某所有,仅借名登记。曾经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协议是证明借名关系的关键证据。
接着,她举证实际出资与占有,提供首付款转账记录、车贷还款记录、车辆使用及违章处理记录,证实A某系真实权利人。张靖爽律师深知,在物权纠纷中,实际出资和占有情况是判断所有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然后,她精准适用物权规则,主张机动车物权以交付、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仅为对抗要件,不能仅凭登记认定所有权。她凭借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进行了严谨的论证。
最后,她论证排除执行依据,证明原告对车辆享有真实、合法、在先的实体权利,足以对抗申请执行人的普通金钱债权。
最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靖爽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一审胜诉判决:确认苏XXX奔驰牌轿车归原告A某所有;停止对上述车辆的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告宿迁D公司负担。
张靖爽律师始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这个复杂的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A某保住了价值数十万元的奔驰车辆,避免了财产损失。法院以判决形式明确车辆归A某所有,从根本上定分止争,同时法院采纳的“交付占有优先于登记”的核心代理观点,也成为了同类案件的裁判参考。张靖爽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她作为一名律师的价值,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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