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2月11日,这一天对于无业人员姜某来说,是命运急转直下的一天。他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15日被正式逮捕,从此失去自由,被羁押于温州市鹿看守所。那一刻,姜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他深知开设赌场罪的法律后果,自己的未来似乎被一片阴霾所笼罩。
在这个关键时刻,姜某的家人找到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增匀律师。王增匀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历。他毕业于嘉兴大学法学本科,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8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0余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600余件,同时还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
王增匀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姜某,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凭借着承办200余起刑事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姜某在整个开设赌场的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相关从轻处罚的情节。
原来,2014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肖某甲、姜某、曹某甲、王某甲、陈某甲等人约定以出资入股的方式开设赌场,使用陈某甲位于本区双屿街道牛岭鞋市场2幢的金鸿大酒店二楼作为赌博场所。由被告人吴某甲、李某甲、蒋某、刘某甲负责理手和抽取头薪,由被告人吕某、徐某甲负责望风,使用麻将牌以比大小的形式召集大量人员参与赌博,并按照庄家赢钱总数的10%抽取头薪。2014年12月11日15时许,他们在上述场所内召集熊某等40余人参与赌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在现场查获赌资共计人民币115290元。
王增匀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为姜某进行罪轻辩护。他提出,姜某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主犯,起到的是相对次要的作用。并且,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应依法从轻处罚。曾经办理多起类似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案件细节对于辩护的重要性。他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开设赌场罪以及共同犯罪、自首、坦白等相关规定,结合姜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
在法庭上,王增匀律师据理力争,向法庭阐述姜某的具体情况和从轻处罚的理由。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法庭的认可。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甲、姜某等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吴某甲、李某甲、蒋某、刘某甲、吕某、徐某甲为赌博犯罪提供密切相关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均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肖某甲、姜某、吴某甲、李某甲、蒋某、刘某甲、吕某、徐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被告人王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认定为坦白,均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曹某甲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李某甲有非法拘禁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王增匀律师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姜某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让姜某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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