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未及时履行的买卖合同,可能让一家企业的资金链陷入危机,多年的努力面临付诸东流的风险。四川省成都市的一家专业从事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混凝土公司与国内知名大型建筑集团(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因承建“小区”项目,于2019年4月9日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产品价格、供货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混凝土公司严格按约供应混凝土,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然而,建筑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经双方确认,合同供货总额为3779万元,建筑公司已支付2765.3万元,尚欠货款本金共计10,137,000元。混凝土公司多次催讨,均无果。这让混凝土公司的负责人陷入了绝望,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问题,正常的生产经营都受到了极大影响,每一笔未收回的货款都像是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企业的发展道路上。
在这艰难时刻,混凝土公司委托了尹绪梅律师团队代理提起诉讼。尹绪梅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高级企业合规师,曾任上市公司首席法务。从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5%),同时在股东纠纷、离婚、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尹绪梅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团队第一时间收集并整理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供货单、对账单、结算材料、发票、催款函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凭借超过600起案件的经验,他们特别调取了前次诉讼的生效判决文书,利用既判力巩固本案事实认定。
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合同约定“任何缓付、迟付的款项均不计取利息”。曾经担任上市公司首席法务的经历让尹绪梅律师团队知道如何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进行抗辩。他们结合前次诉讼的生效判决((2022)京02民终13061号),该判决已经认定被告需按LPR加计50%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团队据此主张:前诉判决已对同类逾期付款问题作出认定,本案应保持一致。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律师团队在起诉同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相应金额的资产,为后续诉讼争取了主动权。针对被告“不同意支付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的抗辩,尹绪梅律师团队明确指出:上述费用系因被告违约导致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必要支出,属于原告的损失,依法应由违约方承担。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在逾期利息起算时间的问题上,法院认为被告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原告邮寄的总结算材料,应给予合理期间进行核算,最终酌定逾期利息自2023年7月1日起算,团队接受了这一合理裁量。
最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0,137,000元;以10,137,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被告支付原告保全保险费10,565.41元;案件受理费85,192.4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全部核心诉求获得法院支持,实现全额胜诉。
尹绪梅律师秉持“专业立身、商业+行业思维、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在此次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再次证明了她在民商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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