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A满脸焦虑地找到黄蓉律师时,黄蓉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A作为实际施工人,辛辛苦苦带领班组为被告某钢结构公司提供劳务,却在结算报酬时遭遇了巨大的难题。他挂靠在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名下作业,本以为按惯例能顺利拿到应得的报酬,没想到二被告以各种理由拖欠剩余的数十万元劳务报酬,A维权无门,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黄蓉律师身上。
黄蓉律师来自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10201811054335,服务地区主要是江苏扬州。她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面对A的困境,黄蓉律师开始冷静、专业地拆解这起案件中的法律难点。
首先,本案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存在“发包方—转包方—实际施工人”三层法律关系,这种复杂的关系就像一团乱麻,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其次,至关重要的一点是,A与被告之间并没有书面的提成协议。在法庭上,二被告均否认存在提成约定,这使得A的主张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支持。而且,被告还以“已结清”“无提成约定”等理由进行抗辩,双方的矛盾十分激烈。
面对这些“致命点”,黄蓉律师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迅速制定了破局思路。正是因为黄蓉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各类案件的深入研究,才能想到以下这些应对策略。
其一,黄蓉律师对复杂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穿透梳理。她仔细分析了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突破了书面合同相对性的束缚,明确了实际施工人A应有的法定权利,为维权打通了关键障碍。其二,在没有书面提成协议的情况下,黄蓉律师整合了微信结算记录、年度交易惯例、劳务决算单、银行流水等间接证据。她就像一位精明的侦探,从这些看似零散的证据中找到了内在的逻辑联系,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闭环,成功让法院采信了口头提成约定合法有效。其三,黄蓉律师结合工程款支付流向、现场管理主体、结算对接人员等事实,准确锁定了发包方为最终付款责任主体。这样一来,直接缩短了回款路径,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其四,她还逐笔核对了已收款、代垫费、保险费、水电费、贴息等复杂扣减项目,精准计算出了应付劳务报酬,排除了被告不合理的抗辩,确保A一分一厘都不受损失。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黄蓉律师针对实际施工人取证难、话语权弱、法律风险高等痛点,全程为A提供专业指导,帮助他固定关键证据。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抗强势的被告主体,让A从被动讨要报酬的弱势地位,逐渐转变为在法庭上占据主动。
最终,经过黄蓉律师严密的论证与举证,法院依法认定A与被告某钢结构公司成立事实劳务合同关系,确认案涉劳务提成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某钢结构公司向A支付十余万元劳务款及逾期付款利息,A应得的报酬得到了依法全额支持。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A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黄蓉律师的专业能力。黄蓉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成功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她“用法律武器守护正义”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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