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刘女士满脸焦虑地找到李同红律师时,李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刘女士本以为凭借被继承人王X忠的遗嘱能顺利继承相应遗产,可王X忠与前妻的子女却横加阻拦,让她的继承之路充满坎坷。
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再婚家庭继承纠纷。但李同红律师团队连夜梳理后,发现三个“致命点”:第一,王X忠前妻的子女主张刘女士与王X忠未形成抚养关系,且接受遗赠已超过两个月法定期限,这对刘女士极为不利;第二,遗嘱中海淀房屋附有“待刘XX过世后”的条件,对方以此认为继承条件未成就;第三,被告刘XX主张两套房屋中其应占60%份额,给遗产分割增加了不确定性。
面对这些难题,李同红律师开始了破局之路。李同红律师自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20年,执业证号为11101200110391715,服务地区为北京市。他所在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层,该律所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正是李同红律师,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李律师深耕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因为拥有如此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李律师才能想到以下应对策略。
首先,李律师围绕自书遗嘱合法有效这一核心要点组织证据。他提交了王X忠2015年6月6日自书遗嘱原件及2018年1月1日《钱款遗嘱》,证明遗嘱系王X忠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且各方对真实性均无异议,以此力证遗嘱合法有效。其次,针对接受遗赠未超法定期限这一关键问题,李律师指出王X忠于2018年6月13日去世,刘女士于2018年7月12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完全符合《继承X》关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的规定。再者,对于海淀房屋分割条件,李律师解释遗嘱中“待刘XX过世后”系对房屋使用权而非继承权的限制,现刘XX同意在其在世时对房屋份额予以分割,继承条件已成就,应支持刘女士继承海淀房屋相应份额。另外,关于西城房屋遗嘱解释,李律师结合遗嘱上下文及房屋面积,说明刘女士可继承的海淀房屋面积明显大于王XX等人可继承的西城房屋面积,“适当补贴一些钱款”应理解为刘女士向三兄妹支付补偿,补偿金额由法院酌定。最后,对于存款分配,李律师主张按遗嘱执行,王X忠名下存款126万元,刘女士得26万元,刘女士及各被告各得25万元。
在庭审中,李同红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清晰地阐述了代理意见。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忠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各方对真实性无异议,应属合法有效。刘女士虽与王X忠未形成抚养关系,但其作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海淀房屋由刘女士与刘XX按份共有,刘女士占60%份额,刘XX占40%份额;西城房屋归刘XX所有,刘XX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王XX、王XX、王XX房屋折价款每人各984810元;王X忠在中国XX银行账户内存款按遗嘱分配;刘XX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王XX、王XX、王XX房屋补偿款15万元。
拿到判决书后,刘女士对李同红律师感激不已,这场复杂的再婚家庭继承纠纷,在李同红律师的努力下,实现了遗赠的有效执行,充分尊重了被继承人王X忠的真实意愿。李同红律师秉承“诉讼案件实务为王”的工作理念,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刘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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