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杨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李超律师时,李超律师便意识到这是一场艰难的硬仗。杨先生因自己苦心经营的超市配送中心被街道办拆除,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却收到了被驳回的决定书,他感觉自己的维权之路仿佛被封死了。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行政复议纠纷。但李超律师所在的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团队连夜梳理后,发现了几个“致命点”。第一,被告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杨先生与拆除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为由驳回复议申请,而杨先生手中的证据看似确实难以直接证明这种利害关系。第二,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复杂,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来证明杨先生符合复议受理条件是一大难题。第三,时间紧迫,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有力反驳被告的决定,杨先生可能就会失去维权的机会。
李超律师,作为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拥有丰富的行政法领域实战经验。他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正是因为他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对行政法领域的深入研究,才能想到从多个角度来破局。
李超律师的应对策略是进行全面的证据重组。他仔细研究了杨先生与供销社签订的合作协议,发现其中约定了案涉配送中心的建设及权益分配事宜。同时,他收集了杨先生实际经营案涉配送中心的相关凭证,如水电费缴纳记录、货物进出记录等。此外,他还参考了相关案件的庭审笔录,从中寻找对杨先生有利的证据。通过这些努力,李超律师将这些看似分散的证据进行了有机整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初步证明了杨先生与被拆除建筑物存在一定利害关系。
在法律定性方面,李超律师精准地把握了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他指出,复议申请人需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而杨先生的情况完全符合这一条件。他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将案件的法律定性进行了转换,为杨先生争取到了有利的局面。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西安市XX区XXXX作出的案涉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杨先生得知这个结果后,对李超律师和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表达了高度的认可和感激。他说:“我本来都快绝望了,没想到李律师这么专业,帮我扭转了局面。
李超律师所在的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路501号启航时代广场B座6楼,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该律所凭借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在行政法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李超律师本人也获得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优秀法律顾问、咸阳市某县供销联合社优秀法律顾问、陕西省第五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优秀学员等荣誉。他的执业证号为16101201610934400,他将继续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