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女士,一名普通的中年女性,居住在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我和丈夫黄先生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举行婚礼,2016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名子女。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我们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导致感情破裂。
2024年8月,我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被驳回了。之后,我们持续分居满一年。这期间,我每天都生活在痛苦和迷茫之中,不知道该如何结束这段失败的婚姻。我感到非常无助,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解决这个问题,未来的生活仿佛一片黑暗。
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找到了李伟玲律师,她就职于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李伟玲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的风格让我印象深刻。打动我的是,她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一个多小时帮我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情况,指出了之前起诉被驳回的原因和这次需要补充的证据。她还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离婚案件,这让我对她充满了信任。
委托李律师后,她迅速展开了行动。她连夜帮我整理了与婚姻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分居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材料等。在与我的沟通方面,她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她都会跟我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
让我感动的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律师非常细心。开庭前一天晚上,她还在修改诉状,并发给我确认。她还主动告诉我一些证据可以自己去调取,这样可以节省费用。在法庭上,李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她准确把握离婚案件二次起诉的法律要点,充分运用《民法典》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的规定,进行了精彩的辩论。她通过提交子女意愿材料、合理设定抚养费标准,既尊重了子女意愿,又为我争取到了较低的抚养费负担。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我与被告离婚,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我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我还享有探望权。如果不是李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要点,精心准备证据,积极与法院沟通,可能我无法这么顺利地实现离婚诉求,也无法争取到如此合理的抚养费标准。李伟玲律师用她的专业和负责,为我解决了困扰已久的婚姻问题,让我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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