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女士,一位经历过两段婚姻的女性。我和李X于1995年再婚,他与前妻育有一子李X1,我与前夫之女李X2随我和李X共同生活,与李X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2009年李X去世,2015年李X1得知父亲死讯,2019年他一纸诉状将我和李X2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继承李X的遗产,包括我出售单位福利房所得的173万元售房款以及李X的银行存款等。当时我真的特别无助和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遗产纷争,感觉自己的生活瞬间被打乱,每天都在焦虑中度过。
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找到了彭艳军律师,他是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曾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承办过大量复杂疑难案件,尤其在婚姻家事、遗产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彭律师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专业且沉稳。他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仔细帮我分析案件的证据链,详细询问了我和李X的生活细节、财产情况等。他还主动告诉我,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一些费用缓交,让我感受到了他的贴心和负责。而且他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遗产继承案件,这让我对他的专业能力充满了信心。
委托彭律师后,他立刻展开了行动。他连夜帮我整理了与李X的财产约定等相关证据,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在办案过程中,他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让我能随时了解案件的动态。每次庭审前,他都会跟我模拟可能面对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他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确认,这种敬业的精神让我特别感动。
在法庭上,彭律师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他成功主张婚内财产约定效力,提交了李X亲笔书写的财产约定,依据《婚姻x》主张该约定合法有效,虽然法院最终将售房款的一半认定为李X遗产,但他的强力抗辩极大压缩了原告的预期,为后续协商和判决奠定了有利基础。他提出的时效抗辩迫使原告承担举证压力,在心理和诉讼策略上占据主动。他还有力举证“原告未尽赡养义务+我尽主要扶养义务”,让法院在分配遗产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他成功维护了继子女李X2的继承权并合理控制其份额,为我保留了更多财产。此外,他还为我争取到“一次性解决”条款,避免了后续纷争,同时合理控制了诉讼费用,将部分费用转由原告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我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李X1售房款中李X50%份额的继承款300,000元;李X名下多张银行卡内存款及利息由李X1继承;李X名下部分存折存款及利息由我继承;我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李X2继承款200,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我总计获得的财产远超原告诉求预期,如果不是彭律师做了这么多工作,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我可能无法获得这样的结果,这场遗产纷争可能会让我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真的非常感谢彭艳军律师,他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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