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XX,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在北京打拼多年,就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家。2010年1月1日,我与李XX在中间人见证下签订了《购房协议》,以117.7万元的总价购买他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房屋。我母亲代我分次支付了107.7万元,李XX也出具了收条。合同签订后,我就开始实际占有使用这套房子,还承担了物业、供暖等费用,2019年我还花了5.6万余元进行装修。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安稳过下去,没想到2021年8月房屋产权登记至李XX名下后,同年9月他就把房子抵押给了案外人。我多次要求过户,他都拒绝,这让我陷入了极度的无助和愤怒之中,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找到了彭艳军律师,他是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彭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从2014年至今一直在法律行业深耕,承办过众多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产类纠纷。他之前还在某中级法院工作过,熟悉法院内部诉讼操作规程和沟通技巧,这让我对他充满了信任。
打动我的是,彭律师没有立刻给我承诺一定能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帮我分析整个案件。他仔细查看了我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购房协议、付款凭证、装修合同等,还指出了证据链中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地方。他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我心里踏实了不少。
委托彭律师后,他立刻行动起来。他连夜帮我整理了多年的付款记录和相关证据,还申请了财产保全,防止李XX转移财产。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也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他都会跟我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
让我感动的是,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他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确认,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而且他还主动告诉我哪些证据我自己去调取会更省钱,而不是一律代劳收费,这让我感受到了他的真诚和专业。
在法庭上,彭律师的专业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针对李XX提出的合同无效抗辩,他精准地援引《北京市高院指导意见》及类似案例,指出“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在得知房屋被抵押后,他果断将原诉求变更为“解除合同+赔偿差价损失”,并巧妙地利用李XX反诉拒绝过户的行为,证明其构成根本违约。他申请司法评估,确定房屋增值差价,并主张该差价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应由违约方全额赔偿。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决确认《购房协议》解除,李XX返还我购房款107.7万元,赔偿房屋差价损失329.6万余元,还驳回了李XX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不是彭律师精准的论证和巧妙的策略,我可能无法取得这样的结果。他在案件关键环节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让我在这场长达11年的纠纷中最终胜诉,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真的非常感谢彭艳军律师,他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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