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案疑云起
在司法的舞台上,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宛如一团迷雾,笼罩着真相。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这一指控犹如一颗重磅炸弹,让妥某的生活瞬间陷入黑暗。
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据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2019年7月5日,妥某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他的命运从此与这起案件紧紧相连。案件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案件的走向充满了不确定性,妥某的未来也变得扑朔迷离。
辩护破迷局
在这关键时刻,一位专业人士挺身而出,他就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李学清有着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积淀,熟知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关键节点,是一位证据攻防专家。他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
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李学清深知审查起诉阶段的重要性,他善用这个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
他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在重大命案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坚决主张“疑罪从无”。同时,他还能清晰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
胜利曙光现
经过漫长的等待和激烈的博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一决定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不起诉不是“侥幸”,而是证据规则的胜利。李学清以他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成为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的成功不仅为妥某带来了新生,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荣誉铸传奇
李学清不仅在这起案件中表现出色,他还拥有众多的职务和荣誉。他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担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2–2027)。此外,他还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法律型听证员和选任为人民监督员,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为第一届听证员。
2022年、2023年,他两次向南涧县关工委捐赠助学款共32,000元;2024年,他获当事人赠锦旗“崇法明德、鼎信天下”。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认可,也让他在法律界的传奇故事更加熠熠生辉。在司法的道路上,他将继续以专业和担当,为更多的人守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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